国际电磁辐射安全委员会(ICEMS)
于2006年2月22~24日在意大利贝内文托市(Benevento)举办了题为“电磁辐射预防:基本原理、相关法律及贯彻执行”的国际会议。本次会议特别献给W.
Ross Adey博士 (1922~2004)。与会的科学家签署了2002卡塔尼亚(CATANIA)决议,并对该决议进行了进一步的研讨,修改决议内容如下:
1.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就现有的电磁辐射暴露水平而言,电场、磁场、电磁场或电磁辐射的职业暴露和公众暴露均有可能危害健康1。评估工作目前虽然还没有完成,但是对于电磁辐射逐渐显现的和潜在的健康影响需要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而且是公开的评估。
2. 尽管无线电通讯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电力设施的投资也十分庞大,但是用于评估电磁辐射健康影响的资源还是严重不足。
3. 证据表明,现阶段某些基金对电磁辐射健康研究结果及结果分析具有一定的影响,并对电磁辐射可能有害健康的研究加以排斥。
4. 所谓低强度电磁辐射不影响生物机能的论断目前并不能代表所有科学家的意见。
5. 就我们对电磁生物学的研究所知,无论是极低频电磁辐射(ELF
EMF)还是射频电磁辐射(RF
EMF)均具有一定的生物学效应。流行病学和体内外实验研究均表明一些极低频电磁辐射能够增加儿童癌症的患病风险,并能够造成儿童和成人出现其他的健康问题。另外,越来越多的流行病学证据表明长期使用移动电话可能增加脑肿瘤的患病风险,移动电话电磁辐射是进行健康影响全面研究的第一个射频电磁辐射。流行病学和实验室研究表明电磁辐射职业暴露所导致的癌症和其他疾病风险是不容忽视的。癌症及其他疾病实验室研究表明电磁辐射的易感性可能有一定的遗传倾向。
6. 我们呼吁各国政府采用以预防为基本原则而制订的电磁辐射公众暴露和职业暴露指南2——如有些国家已经制订了类似的电磁辐射暴露指南。预防策略的制订应当以设计和生产标准为依据,而且不必设定数字暴露限值,因为这种数字限值可能会被错误地理解为在该限值以下强度的电磁辐射暴露对健康无不良影响。预防策略应包括以下内容:
6.1 倡导使用无线电通讯系统的代用品,如光纤和同轴电缆;设计能满足较高安全要求的移动电话,包括使辐射远离头部的设计;保留现有的有线电话网络;将居民区附近的高压线转为地下埋设,而在居民区附近架设高压线只作为最后的布设方案;
6.2. 向公众告知使用移动电话和无绳电话存在潜在健康危险。建议消费者控制使用无线电话,并利用有线电话拨打耗时较长的电话。
6.3. 尽量限制幼儿和青少年使用移动电话和无绳电话,并应当紧急禁止电信公司向儿童销售此类电话。
6.4. 要求生产商为每部移动电话及每部无绳电话提供免提设备(如话筒和耳麦)。
6.5.限制电磁辐射设备接近距离并对人和设备采取电磁辐射屏蔽措施,以保护工人免受电磁辐射发射设备影响。
6.6.对通信天线及发射塔架设位置进行合理规划,从而使人群暴露量降至最低。移动电话基站应在地方规划局进行登记,并利用计算机制图技术告知公众可能存在的电磁辐射暴露。遍及全市范围的无线电存取系统,如Wi-Fi(无线局域网)、WIMAX(微波存取全球互通)、通过电缆或电源线连接的宽带(BPL)及其他相应的技术系统等,在安装之前应当首先由公众对其潜在健康影响进行论证,如果安装上述设备,市政府应当确保全体居民均能查到上述健康影响信息,并应负责对上述信息进行动态更新。
6.7. 应当在城市、公共建筑(学校、医院及居民区),及公共交通工具指定无线电清洁区域,以便对电磁辐射敏感的人能够进入上述场所。
7. ICEMS3
愿意协助当地政府制订电磁辐射研究议程。ICEMS倡导设计具有地区聚集性疾病的临床研究方案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如过敏反应、其他疾病或对电磁辐射敏感等,
并且要求记录预防性干预措施的效果。ICEMS倡导科学研究合作并对研究结果进行评估。
我们(下述署名的科学家)同意协助促进电磁辐射研究并通过采取谨慎的预防原则协助制订保护公众健康的对策。
签名:
Fiorella
Belpoggi, 欧洲肿瘤及环境科学基金会
B.Ramazzini,
意大利博洛尼亚
Carl
F. Blackman, 生物电磁协会主席(1990~1991)美国新喀里多尼亚
Martin
Blank, 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生理系
Natalia Bobkova,
莫斯科细胞生物物理所
Francesco Boella,
意大利国立职业安全所
曹兆进,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Sandro
D.Allessandro, 医生,意大利贝内文托市长(2001~2006)
Enrico
D.Emilia, 意大利国立职业安全所
Emilio
Del Giuduice, 意大利国立核物理所
Antonella De
Ninno,意大利国家能源、环境和技术局
Alvaro
A. De Sallas, 巴西(Universidade Federal do
Rio Grande do Sul, Porto Alegre, Brazil)
Livio
Giuliani, 意大利Camerino 大学国立职业安全所
Yury
Grigoryev, 生物物理学院,俄罗斯NIERP主席
Settimo Grimaldi,
意大利国立研究学院神经生物和分子医学所
Lennart Hardell,
瑞典医学院肿瘤系
Magda
Havas, 加拿大安大略特伦特大学环境与资源研究院
Gerard
Hyland, 英国沃里克大学;德国国际生物物理研究所;英国电磁辐射监护协会
Olle
Johansson, 瑞典Karolinska 学院神经科学系皮肤试验室
Michael Kundi,
奥地利维也纳医科大学环境卫生所所长
Henry
C. Lai, 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生物工程系
Mario
Ledda, Inst. 意大利罗马国家研究顾问委员会神经生物和分子医学所
Yi-Ping Lin,
台湾国立大学健康风险评估与对策中心
Antonella Lisi,
意大利罗马国家研究顾问委员会神经生物和分子医学所
Fiorenzo Marinelli,
意大利博洛尼亚国家研究顾问委员会细胞免疫所
Elihu
Richter, 以色列希伯来大学职业和环境医学院院长
Emanuela Rosola,
意大利罗马国家研究顾问委员会神经生物和分子医学所
Leif
Salford, 瑞典兰德大学神经外科系主任
Nesrin
Seyhan, 土耳其安卡拉Gazi NIRP中心生物物理系主任
Morando Soffritti,
意大利博洛尼亚欧洲肿瘤及环境科学基金会主任
Stanislaw Szmigielski,
波兰军事卫生与流行病研究所
Mikhail Zhadin,
莫斯科细胞生物物理所
决议发布日期:2006年9月19日
更多信息请与意大利Elizabeth Kelley
联系,Elizabeth
Kelley是国际电磁辐射安全委员会管理秘书。
Email: info@icems.eu
参考文献:
1. 本决议中EMF是指0~300 GHz的电磁波.
2. 预防原则是指当有迹象表明可能存在不利影响时,尽管这种影响效应还不确定,但是不采取任何措施的风险可能会远远大于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预防原则将举证责任从风险怀疑者转移到风险低估者。
3. 国际电磁辐射安全委员会,请登陆http://www.icems.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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